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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民营企业“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4

 

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所属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人才工作要点》和十大“百人计划”实施方案总体安排,自治区经信委承担十大“百人计划”中百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培训任务,为了落实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的2013年度“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草原英才”

  (一)申报条件。“草原英才”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附件4)。

  (二)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书。本系统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草原英才”工程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申报书》(附件1)。

  已入选2010-2012年的“草原英才”不再申报。

  2.上报申报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盟市中小局负责本地区“草原英才”人选上报材料统一汇总,填写《2013年“草原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汇总表》(附件2、3),并报自治区经信委。直属二级单位直接报自治区经信委。

  二、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各盟市、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部署申报工作,同时尽快将通知转发到相关用人单位。

  (二)各盟市、二级单位将材料汇总后,于9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申报书已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文档(光盘)上报自治区经信委人事处。

  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材料电子文本,请登陆内蒙古经信委网(http://www.nmgjxw.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联系电话:0471-4826496  4821041(传真)

  联 系 人:汤嘉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邮编:010098

  2013年9月5日

  附件

2013草原英才申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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