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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明年起执行

发布日期:2012-12-25    浏览次数:2

  记者10日从海南省社保局获悉,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和五届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海南省对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行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降至1.5%。

  具体标准为:用人单位按照其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从业人员按照本人月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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