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按通知要求,请有基础、有意愿的企业认真比照相关条件,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前同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济信息委提出申请,过期不再受理。我们将根据申报情况,会同市级财政、税务部门研究出具享受政策证明的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苟晓余(高技术处),联系电话:67575795;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董路(电子处),联系电话:63895209。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