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福建省 » 外经贸厅 » 正文

泉州市经信委关于抓紧上报“万家企业成长工程”小微企业成长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5    浏览次数:4

泉经贸中小〔2014〕6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经贸(经济、科经)局:

  为进一步扶持、服务好我市小微工业企业发展,市政府于2013年12月3日下发《关于做好“万家企业成长工程”小微企业成长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3]101号),但工作进展缓慢,各县(市、区)申报进度参差不齐。1月4日全省经济与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后,市政府陈灿辉副市长在部署当前我市经贸工作时指出,小微企业是泉州产业发展的后备力量,建立小微企业成长库,掌握我市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加大对有市场前景、成长性良好的小微企业的重点培育扶持,促进规下企业转规上企业,对壮大我市工业经济规模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将建立全市小微企业成长库作为我市“金改”与“综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推进小微企业成长库申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小微企业成长库建库任务。为确保小微企业成长库申报工作有序、系统进行,请各地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深入做好小微企业成长库申报宣传发动工作,利用新闻媒体、会议、公共邮箱、QQ群、部门网站等向企业广泛宣传、详细解说,进入小微企业成长库的企业,可享受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省、市、县级政府合作开展的各类小微企业贷款和申报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小微企业成长库企业的数据信息和资料,只限定为政府部门分析研究我市小微企业经营状况,便于相关部门在企业融资、项目扶持上作出正确判断,绝不对外透露。各地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小微企业申报入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扎实推进申报工作。各级经贸部门作为组织小微企业申报入库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办)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抓,落实业务科(股)和专人具体抓,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尤其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企业办人员作用,把建立小微企业成长库与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发动并指导填报基础信息。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按时限进度完成。

  三、确保完成入库任务。2014年小微企业成长库入库任务已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为确保完成任务,根据各地反映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企业入库条件作适当调整,入库企业范围扩大到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工业企业;对2012-2104年,主营业务收入、税收等同比增长未能达到标准的企业适当放宽入库要求,可据实填报,相对降低企业申报门槛。请各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在1月10前完成第一批入库企业数据上报;2014年3月底前完成全年入库企业数据上报。

  四、严格入库工作质量。各县(市、区)经贸(经济、科经)局对申报入库企业的基本信息要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上报市经贸委的入库企业的信息数据尽量齐全,其中总资产、总负债、主营业务、净利润、税收等指标数据必须填齐,确保小微企业成长库真实性和企业数据成果的应用。具体工作与市经贸委中小企业科联系,联系人:林毓熙,联系电话:28382969,邮箱:qz22277088@163.com,传真:28382969。

泉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4年1月4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