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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9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2014年,工信部在24家企业开展了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部分企业已经取得明显进展。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效果,工信部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函〔2015〕50号,见附件),要求各地开展第二批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现将试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和各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本地试点推荐单位,负责试点申报的组织工作。凡符合工信函〔2015〕50号文件要求的推荐条件和试点方向的企业均可申报。申报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要加强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各设区市申报企业不超过6个,各直管县(市)申报企业不超过3个。

  二、申报程序

  (一)各设区市、各直管县(市)请于2015年4月17日前将推荐表和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我厅,并将电子版发至我厅邮箱。推荐表由各市(县)工信局填写,并加盖公章。申请材料由申请企业填写并盖章,推荐单位一栏不填不盖章。

  (二)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最终向工信部推荐10个候选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两化融合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所在企业将优先推荐。

  (三)申报企业可在工信部网站(www.miit.gov.cn)或省工信厅网站(www.ii.gov.cn)下载申请材料格式的电子文档。

  三、联系方式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李胜茹  0311-87802983(传真)  李剑  0311-87908721

  电子邮箱:xinxiban@ii.gov.cn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邮政编码:05007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附件:《关于继续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函〔2015〕50号).doc

            推荐表.doc

            申请表.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4月8日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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