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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5-07-22    浏览次数:3

  [主持人小乔](10:00)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中国福建政府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财政厅副厅长黄剑青来到我们节目当中,将集中阐述今年2月我省印发的《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其出台背景、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等问题给予解读。黄副厅长欢迎您,我们的访谈就直奔主题吧。请介绍一下我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省财政厅黄剑青副厅长](10:02)

  很高兴有机会与网友交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问题,概括地说,我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就是为了适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大家知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确定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以及“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从逻辑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收入划分改革需要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从时间看,2015年前,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决定性进展,税制改革在立法、推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基本达成共识。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黄副厅长](10:05)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明确了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预留了空间。2014年10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新的《预算法》和《决定》的颁布是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大举措,标志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和国务院《决定》精神,2月份,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全省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

  [主持人](10:07)

  具体到我们福建省预算管理制度的现状如何?

  [黄副厅长](10:08)

  我省的预算改革由来已久。2000年,我省选择10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改革试点。2001年起,省级全面实行部门预算改革,150多个一级预算单位、14万名财政供养人员,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15年来,围绕着预算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我省不断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开展实物费用定额试点,细化项目支出分类,规范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部门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不断提升。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国家治理要求的问题。比如,部分行业的宏观规划与预算不够衔接,缺少财政中期规划和跨年度平衡机制,影响财政的可持续性;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预算透明度有待提高,预算公开的全面性、细化度还不够;专项资金整合工作尽管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仍有一些专项资金存在办法不健全,分配不集中、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预算支出进度偏慢、预算执行约束不强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黄副厅长](10:11)

  针对上述问题,我省出台了《实施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引领全省预算管理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预算体系,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收入管理,加强预算编制,推进信息公开,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绩效,防范财政风险。时间安排上,2015年,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决定性进展;2016年,基本完成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主持人](10:13)

  能否请您为我们大家具体介绍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黄副厅长](10:14)

  《实施意见》在紧扣中央改革精神的基础上,确定了8项重点改革任务和29条具体改革措施,着力化解我省预算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完善预算管理体系。采取5项措施: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2015年起,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地方预算管理体系。三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功能分类编列到项级。四是,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体系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五是,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逐步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黄副厅长](10:16)

  三、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采取3项措施:一是,编制中期财政规划。2016年起,省级开始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并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二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允许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编制赤字。三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如出现超收,必须全部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出现短收,优先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等措施实现平衡。如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实现平衡,省级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可以增列赤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采取3项措施:一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逐步将省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二是,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改进资金分配方式。新设立的转移支付资金,要按照专项资金立项程序审批。三是,完善转移支付下达。省级应当于11月15日前完成对市、县(区)的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工作,并逐步提高转移支付预算的提前下达比例。省级预算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在本级人大批准预算后30日正式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在60日内正式下达。

  [黄副厅长](10:18)

  五、规范财政收入征管。采取3项措施: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三是,认真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采取6项措施:一是,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坚持过“紧日子”。逐步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二是,硬化预算约束。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三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与预算编制结合、支出进度定期通报等三项机制,有效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四是,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和财政对外借垫款,完善国库现金管理。五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六是,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 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要覆盖到每一个事业类型,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黄副厅长](10:20)

  七、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采取5项措施:一是,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可以适度举借政府债务;市、县(区)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二是,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实行限额控制。三是,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省级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编制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四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健全以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和逾期债务率等为指标的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将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通过债券置换的方式,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五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

  八、坚持依法理财。采取3项措施: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规范理财行为,严格预决算编报程序。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各级各部门要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责任人制度,重大项目要集体研究。加强对财经纪律的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

  [主持人](10:22)

  当前社会各界对预算公开的期望很高,目前我省预算公开的情况如何?

  [黄副厅长](10:23)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福建省财政厅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果:一是,省级财政预算公开步伐明显加快。从2011年首次公开经省人大审查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2张表格以来,2015年,经省人大审查批准的省级财政预算15张表格全部公开,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细化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细化到类;按单位公开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按险种公开全省及省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表,并细化公开社保费收入和待遇支出。二是,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黄副厅长](10:25)

  2011年,5家省级部门首次公开了部门预算。2015年,已经有71家省级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其中: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逐步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为便于公众理解,除了公开有关表格数据外,还对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进行说明,并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民生政策和热点问题。三是,市县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3年选择2个设区市以及17个县(市、区)公开了本地区财政预算。2014年全省市、县(区)全部公开了本地区财政预算。

  [主持人](10:27)

  请问下一步预算公开方面会有哪些打算?

  [黄副厅长](10:28)

  近年来预算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存在公开范围不够广、内容不够细、进展不够均衡等问题,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推进我省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夯实公开基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逐步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清理与预算公开工作不相适应的规定,为预算公开奠定坚实基础。二要细化公开内容。在已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

  [黄副厅长](10:30)

  三要丰富公开载体。健全预算信息披露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公开预算信息,满足公众对预算信息的需求,做到“两个结合”。一是纸质公开与网络公开相结合。通过各类政府公报、年鉴和汇编书刊,公开预决算报告、各项财政规章制度、公告等预算信息。积极发挥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财政预算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监督。二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在认真做好日常预算信息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对相关预算信息进行解读,并向档案馆、图书馆定期提供主动公开预算信息,供公众查询。认真做好预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定程序给予答复,不予公开的则告知理由,尽最大努力让申请人满意。四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省级部门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面完整的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并加强对市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将中央和省里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密切跟踪各地预算公开工作进展,积极研究预算公开中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收集社会反应,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改进预算公开工作。

  [主持人](10:32)

  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目前我省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采取了什么具体举措?

  [黄副厅长](10:33)

  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盘活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为解决财政专项资金设立过多、分配零散、资金效益不高以及整合协调难度大等问题,通过取消、减少、整合以及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等方式,对省级专项资金进行分类清理,共减少专项2829项,盘活资金27.16亿元。2014年,对省级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资金62.66亿元,统筹用于改善民生、产业转型升级和基础设施提升等三个方面支出。在清理的基础上,我省出台了《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两项制度;建立年末存量资金自动清理、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结合、支出进度定期通报等三项机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库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四套范本”,逐步建立“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我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得到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还在今年3月份的《预算管理与会计》中,撰文介绍了我省的典型经验。

  [主持人](10:36)

  《实施意见》出台后还需要做好哪些配套工作?

  [黄副厅长](10:37)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下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措施。为了切实将《实施意见》的改革事项落到实处,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培训工作。目前,各项配套改革任务进展顺利,正在按照预定的计划稳步推进,有些已经出台。比如:已经制发和出台了《关于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转发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及《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此外,我厅正在抓紧研究起草有关制度办法,包括中期财政规划、完善省级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预算公开、加大不同预算之间的资金统筹力度以及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等。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实施意见》精神,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改革评估工作,着力化解我省预算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主持人](10:40)

  下面我们看一下网络平台网友提问。

  [网友依依](10:41)

  在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上,省财政厅会有什么样的具体措施?

  [黄副厅长](10:42)

  在范围上,将在已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基层民生支出、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目录、预算绩效等信息。在细化上,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逐步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网友茵茵](10:44)

  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有具体的时间表吗?

  [黄副厅长](10:45)

  今年除涉密单位外,所用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其中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逐步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所有市、县(区)在公开本地区部门预决算的基础上,今年要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当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

  [网友晨晨](10:47)

  省财政厅在支持自贸区建设上做了哪些工作?

  [黄副厅长](10:48)

  财政部门在支持自贸区建设上,始终坚持“积极主动、创新服务”的思想,抓紧推进和落实一批政策性强、措施得力的开放举措。

  一是主动研究,切实推进重点试验任务。省财政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抓紧落实所承担的八项重点试验任务。截止目前为止,已完成“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台湾专业人士担任自贸试验区内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允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内销的货物试行选择性征收关税”、“将原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资产评估、会计等职能逐步交由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允许台湾会计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符合规定的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等四项任务,“支持自贸试验区按政策规定申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等其余四项任务也正抓紧落实。

  [黄副厅长](10:50)

  二是主动服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后,省财政厅结合行业管理特点,分别于4月17日和4月20日下发关于委托实施相关行政审批的通知,自5月1日起福建自贸试验区所在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可行使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等行政审批权限以及注册会计师行政管理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自5月11日起福建自贸试验区所在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厦门市财政局除外)可行使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权限。该举措将进一步方便自贸区内企业办理相关业务,降低企业成本。

  三是主动作为,支持自贸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重点支持区内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减少企业出口环节相关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贸易仲裁委员会在福建自贸区设立分会,提升自贸区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

  [主持人](10:52)

  今天非常感谢黄副厅长做客我们的节目跟大家详细解读《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感谢黄副厅长,谢谢!

  [黄副厅长](10:53)

  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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