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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验收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05    浏览次数:5

  为了确保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检查验收的专业性、公正性与权威性,根据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农地联[2016]27号),我省拟建立项目检查验收专家库,专家库由熟悉土地、测绘、档案、法律、经管等方面的专家人员组成。福建省确权办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从专家库中按专业随机抽取人员,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省范围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中,熟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测绘、档案及信息化等方面工作的专家。

  二、征集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实事求是地提出检查验收意见,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经管理、土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不动产测绘和档案管理等。

  (三)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四)没有参与我省各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等工作。

  (五)经单位同意,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省确权办组织的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检查验收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家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验收专家由省确权办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不切实履行职责,违反有关法规政策,损害当事人正当权益的专家,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有权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自愿填写《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验收专家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gr@fjagri.gov.cn;纸质《登记表》(按要求粘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送(寄)至福建省农业厅经管处(省确权办)(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3号,邮编:350003)。

  (二)提供相关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2、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3、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4、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专家要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对所提供验证资料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二)入库后,专家信息有变化的(特别是联系手机),专家本人应及时联系省确权办进行修改。

  (三)如因工作地点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应急参加检查验收的,请及时通知省确权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桂容,电话:0591-87816842。工作时间均接受申报材料的递交。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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