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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考核评价奖励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8-09    浏览次数:3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8号)精神,按照《福建省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闽委农办[2014]28号)要求,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五部门对2016年上报的福建省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开展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前5名为诏安县的诏安同安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连城县的连城工业园区、长汀县的晋江(长汀)工业园区、建瓯市的建瓯中国笋竹城、政和县的政和石狮产业园,按规定拟各给以奖励1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8 日至8月12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山海协作与社会扶贫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反映。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山海协作与社会扶贫处

  联系人:张腾云

  联系电话:0591-87823267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邮政编码:350003

  省财政厅农业处

  联系人:林敏

  联系电话:0591-87097580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邮政编码:350003

  省农业厅  省财政厅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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