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福建省 » 财政厅 » 正文

2016年度福建省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17    浏览次数:3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高等院校,省直单位,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提升公共财政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财政对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决定,拟将福建省财政学会、福建省财政科学研究所2016年度福建省财政资助科研项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招标的对象包括:省内财政系统,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省直单位,以及大型企业、企业集团中具备一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财政理论和实务工作者。

  二、申请人参考《2016年度福建省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指南》(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福建省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见附件2)。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三、本年度福建省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以实证研究为主,申请人可按照《福建省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3)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000-20000元不等。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由课题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申报的课题,包括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研究内容、工作方案、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成果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六、福建省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由福建省财政学会、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

  七、2016年度福建省财政资助项目申报日期截至10月15日。相关表格请从网站下载(登陆“福建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fjcz.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福建省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送交省财政厅科研所(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37号担保大厦(407)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jckyj@163.com。

  联 系 人:王芬

  联系电话:0591-87097902

  福建省财政学会

  福建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