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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福建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命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0-26    浏览次数:3

  经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闽侯县国税局、晋江市国税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国税局、长泰县国税局、莆田市秀屿区国税局、尤溪县国税局、古田县国税局、莆田市涵江区国税局作为福建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拟命名单位。

  如对上述单位持有异议,请于10日内(10月25日至11月3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渠道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来信应署名,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对反映问题者将为其严格保密。

  省局地址:福州铜盘路36号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098743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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