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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纳赤台和昆仑桥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3

省电力公司、格尔木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昆雨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市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报来《关于核定格尔木纳赤台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格经发[2012]255号)和《关于核定格尔木昆仑桥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格经[2012]256号),申请对格尔木纳赤台、昆仑桥水电站上网电价予以核定。根据我委《关于调整青海电网电价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09]118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核定格尔木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格尔木昆仑桥水电站(装机13000千瓦)和格尔木昆雨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格尔木纳赤台水电站(装机8600千瓦)自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上网电价(含税)按每千瓦时0.212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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