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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0    浏览次数:3

  各市知识产权局(办),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我省专利技术实施转化,2014年度,省知识产权局继续对我省部分优秀专利技术推广实施给予引导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实行“择优资助”的原则,主要资助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化程度高、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的优秀专利技术。申报范围包括:煤焦、冶金、电力、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应急保障、防震减灾、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医药、现代农业等技术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发明专利。

  为有效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2014年度将优先安排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的企业申报项目。

  对同一专利项目已被列入上年度专利推广实施项目计划,

  或同一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专利推广实施计划项目且尚未结

  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再受理新的立项申请。

  二、申报条件:

  1、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研究和开发能力;

  3、具有较好的科研、生产条件;

  4、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资金;

  5、项目承担单位重视并积极开展专利工作;

  6、申请资助的专利技术应是生产或产品中的关键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无专利权属纠纷。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A4纸张尺寸印制,简装装订,按下面顺序装订成册:

  1、《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申请书》

  2、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文献资料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专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4、项目申报期内检索查新报告及《专利登记簿副本》;

  5、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6、反映项目情况的其它有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报送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山西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网上申报系统(网址:www.sxipo.gov.cn),注册后进行申报。根据申报系统的说明和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网上提交项目申报书,经推荐部门初审合格后,通过网上项目申报系统打印《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申请书》并加盖公章,与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至项目推荐部门(中央驻晋单位、省属企业等可不经推荐,直接申报)。未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初审合格的项目材料,不予受理。

  2、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送交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同时,推荐部门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本部门《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3、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节假日项目申报系统保持开放),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13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

  请各推荐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审查,做好项目推荐工作。我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最终确定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张  艳(展示交易中心)

  祁  晓(省知识产权局  手机:13453192896)

  电  话:0351-8330665    4060024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5层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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