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云南省 » 知识产权局 » 正文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9    浏览次数:3

州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4〕71号)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推荐我省专利项目参加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我省可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参评项目5个,外观设计专利参评项目4个。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专利金奖至多评出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至多评出5项。

  二、推荐程序

  各州市知识产权局应高度重视,并根据本通知要求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项目。省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自荐参评项目。

  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自荐参评项目,并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三、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推荐或自荐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推荐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2.院士推荐的项目,只限于院士本专业领域内的发明专利,每个项目需由2名院士联名推荐,提交院士推荐书,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报送,或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报送。

  3.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时间要求

  参评项目于2015年3月15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注:附件请到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ynipo.gov.cn)通知公告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 )“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16日

  联系人:李顺玺 li_shunxi@163.com

  电 话:0871-63111420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1206室

  邮 编:650051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