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广西 » 知识产权局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0    浏览次数:5

各市知识产权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4〕71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数额

  各市知识产权局、区直有关部门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各有关单位可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外观设计各1个。我局将择优评选出5个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3个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以有效发明专利为主,要以发明创造水平高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作为选择标准,重点推荐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请按要求详细填报《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并附具可证明项目发明创造水平及经济效益状况的材料,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网址: http://www.sipo.gov.cn/ztzl/ndcs/zgzlj/。

  三、成立专利奖评审专家组

  专利奖评审专家组由自治区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利奖评审专家组负责我区申报项目的评定,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四、表彰奖励

  项目在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表彰后,我局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各市知识产权局、区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请认真组织本市(系统、单位)项目的筛选及推荐申报工作,以确保推荐我区最高水平的项目参加评选。

  联系人:丁大伟       电 话:0771-2803958

  传 真:0771-2635302     E-mail:gxipoxt@163.com

  地 址:(530012)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附件:《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4〕71号)

           链接:http://www.sipo.gov.cn/ztzl/ndcs/zgzlj/tz/201501/t20150105_1055631.html  

2015年1月19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