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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08    浏览次数:6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6〕2号)精神,经农业部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我市共有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等7个先进集体和北京市大兴区蔬菜技术推广站等11名先进个人通过预审。按要求,现将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7日—1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工委干部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及电话:杨中杰  杨瑞强

  电话:83979216 83979217

  联系地址: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特此公示。

  农工委干部处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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