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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8    浏览次数:4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汇集发展新动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5〕617号)的要求,定于10月12日至16日集中开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简称双创活动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在双创活动周期间集中宣传推动双创活动的政策,促进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发挥各区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载体的作用,组织各类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创业辅导、技术支撑、互动对接等服务。 三、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步伐。认真落实万企转型升级工作,通过技术改造扶持、专利引领、管理提升等方式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通过开放数据资源,支持企业发挥信息化服务平台的作用,在技术、管理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推动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和示范推广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低门槛、方便快捷的创业创新服务。 五、以展览展示、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大力宣传“草根”创新、大众创业,以及创业环境、创新支撑、小微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双创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六、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创客大赛、创新成果和企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丰富多彩的双创活动。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将双创活动周作为今年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于10月23日前将双创活动周总结和情况汇总表报市中小企业局。 附件:双创活动周情况汇总表.xls 2015930 (联系人:高炳杰;联系电话、传真:24303428; 电子邮箱:fwfzc2010@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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