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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    浏览次数:4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6〕13号),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49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制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公开我局权责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依法依规推进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公开。继续公开我市依法成立的专利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信息,具体应包括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方便企业查询。(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

  (三)持续推进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认真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有关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具体事项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4〕23号),作为公开主体按照权限依法依规对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作出处罚决定的假冒专利案件和认定侵权事实成立且作出处理决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均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违法者姓名或违法企业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处罚(处理)标准、依据、程序和结果,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纳入执法维权绩效考核体系。(保护协调处)

  (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积极推动“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服务事项在网上办理的比重,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五)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着力推动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能力与水平,及时公布支持“双创”方面的政策措施,拓宽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政策,要通过在网站开设专栏等方式进行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发展规划处、专利管理处、专利实施处、保护协调处)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六)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我局有关会议制度,积极推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局政府网站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社会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办公室牵头,信息产生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继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开。继续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办公室牵头落实)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九)主动做好政策解读。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局主要负责人应通过撰写文章、接受采访、参加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带头宣讲政策,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引导舆论。局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专利代办服务水平,增设服务窗口,公开咨询电话,提高服务人员工作质量。(专利代办处)安排专人每日登陆局政务网后台,查看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局长信箱等版块,及时办理答复事项,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反馈。(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一)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充分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办公室牵头落实)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十二)提高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牵头落实)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三)提高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发挥局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局网站数据库建设,为实现搜索查询功能积极准备,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四)提高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对人员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办公室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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