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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告经营情况统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3-08    浏览次数: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广东省工商局制定并经广东省统计局审批的《广东省广告行业统计调查方案》,我省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2016年3-5月开展全省广告行业统计工作。请全省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媒体单位、广告行业协会依法参与广告经营情况统计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一、填报时间

  2016年3月7日至5月31日。

  二、填报方式

  通过广东省工商局官方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大厅-广告行业统计系统"(http://gdad.gdgs.gov.cn/aicadst/)登录填报,或直接点击广东省工商局官方网站"广告经营情况统计"的悬浮广告,进入统计系统填报。

  三、填报内容

  2015年度广告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和财务状况,详见系统报表填报页面。

  四、注意事项

  请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告协会务必于5月31日前通过系统填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移送统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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