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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4-01    浏览次数:5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31日至45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残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夏铮,电话:020-83170581;

  省残联联系人:张宁蓝,电话:020-83369312。

  附件:1.2016年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16年全省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资金分配表

  3.2016年省级残疾人康复基地搬迁经费分配表

  4.2016年度各地残疾人康复专项补助经费分配表

  5.2016年度广东省省级康复专项补助经费分配表

  6.2016年度广东省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经费分配表

  7.2016年省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8.2016年提前下达全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9.2016年全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10.2016年省残联基建经费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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