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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3-31    浏览次数:5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 31日至4月 5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廖建中,电话:020-83170600

  省中医药局联系人:林劲松,电话:020-83848467

  附件:2016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分配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 3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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