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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第一批)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4    浏览次数:3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高新区产发局、经开区产发局:

  根据《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意见》(筑党发〔2013〕25号)精神,2015年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单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条件;

  (四)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已开工或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五)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二、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技术政策,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较高创新水平,体现我市高技术产业的先进水平和发展方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项目;

  (二)有利于调整优化我市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促使我市产业的提档升级的项目;

  (三)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社会贡献率高,能够增加财税收入,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四)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有望形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的重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五)以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发及验证能力为目标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六)对全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高技术产业招商引资落地项目;

  (七)其他符合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项目申报采用属地申报原则,各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注册地的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

  (二)市属部门管理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申请单位可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

  四、申报项目所需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四)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2014年已报但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仍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gysfgwgjc@163.com 。

  (三)申报材料模板获取方式:1、可到高技处获取《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工作指南》纸质版;2、可在我委官网http://fgw.gygov.gov.cn/gysfgw/364793768840265728/index.html下载《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工作指南》电子版。

  (四)2015年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申报未尽事项参见《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版)。

  联系人:刘海谦 电话/传真:87989429

 

附件:

1、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提纲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基本情况表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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