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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5    浏览次数: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立项评审,将按照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研究指南有关要求进行。

  二、为了保证项目申报工作质量,各地方各部门要进行初评,并按课题质量排序。每个地方(部门)限申报3项。

  三、请于2015年2月2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件和纸件报送至我局规划发展司。项目申请书请从我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ipo.gov.cn。

  四、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就拟申报项目做好已有研究成果的检索,并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

  特此通知。

  附件:1.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研究指南

  2.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研究项目申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联系人:规划发展司  刘增雷  刘 磊  杨国鑫
 

 

  电  话:010—62083890  62083483  62086022
 

 

  传  真:010—62010931
 

 

  邮  箱:liulei_4@sipo.gov.cn

 

附件1: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研究指南.doc
附件2: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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