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浙江省 » 质监局 » 正文

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检测”资质认定紧急扩项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5    浏览次数:3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实验室:
       为确保相关实验室在涉及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检测名单(第1—6批)”的检验项目上具备法定资质,国家认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检测”资质认定紧急扩项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国认实函[2011]9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应当向国家认监委申请资质认定的实验室请按本通知要求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
        二、应当向省质监局申请资质认定的实验室请按本通知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积极组织检验机构申报塑化剂项目资质认定的通知》(鲁质监认便字(2011)240号)文件要求,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关于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检测”资质认定紧急扩项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doc     国认实函2011_92号附件.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