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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日月山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9    浏览次数:3

省电力公司、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湟源县境内投资建设的日月山风电场项目一期15MW工程上网电价,自投运之日起,按国家确定的Ⅳ类资源区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61元执行,其中,高出我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部分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解决。

  二、省电力公司和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风力发电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和电费结算情况的记载、报送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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