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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集资办电还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3    浏览次数:5

  各市集资办电办公室(三电办公室):

  我省集资办电还款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目前,省集资办电办公室和廊坊办事处已将大部分还款资金拨付各市,为加快还款进度,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接到集资办电还款资金后,要严格按照原集资渠道专项用于偿还省政府卖用电权集资户,不得截留挪用,严禁用于偿还其它集资户。

  二、各市要对尚未偿还的集资户进行全面梳理,要采取适当方式通知原集资户,尽快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兑付集资款。要根据本市还款工作进度,尽早提出拨款申请,经省集资办电办公室(南网)、廊坊办事处(北网)审核后,及时将剩余还款资金拨付各市。

  三、各市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抓紧开展工作,确保集资办电还款工作顺利推进,早日完成。要及时将还款工作进展情况反馈省集资办电办公室或廊坊办事处。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王建武 0311-88600023

  省集资办:钱金平

  廊坊办事处:王雨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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